用户名: 密 码: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第189期 >> 内容

189法眼在线

时间:2011/8/8 17:14:29 点击:1810

1、告错了人要承担民事责任吗?
    案例:1个月前,王先生突然收到了家乡法院寄来的起诉书和传票,告他的人说王先生打伤了他,要王先生赔偿医疗费8000元。王先生都快1年没回家了,告他的那个人王先生也不认识,怎么会打伤他呢?王先生本想不理这事,可又怕到时候背了黑锅,也就赶在开庭那天到了法院。一开庭,真相大白,原来是王先生的弟弟惹了祸,受害人没有调查清楚,结果张冠李戴,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。受害人马上撤了诉,可王先生找他要差旅费、误工费,他却不肯出。难道王先生就稀里糊涂地当了回被告,告错了人是不是也得承担责任呀?
    律师观点:告错了人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,不用担心差旅费、误工费没有人埋单。
那个人被人打伤了,他有权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可是,诉权绝不能滥用,如果告错了人.那就是一种侵权行为,就得赔偿别人的损失。王先生和伤害事件毫无关系,却被硬扯了进来,并造成了差旅费,误工费的损失.这个损失当然得由滥用诉权者赔偿。滥用诉权者主动赔.那最好,不主动赔,王先生也不用着急。这次王先生当原告,他当被告,把他告上法庭,法院也会判决他赔偿的。

2、替夫偿还婚前债务,离婚时可否追偿
  案例:A女士结婚后曾于2008年至2009年间,被扣发工资10000元,用以偿还了丈夫与其前妻所欠的银行贷款本息。最近,A女士和其夫因感情破裂,准备协议离婚,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均无异议,但当A女士提出要其夫偿还10000元时,其夫却以没有约定财产AA制,没有欠A女士的钱为由拒绝偿还。问,替夫偿还婚前债务,离婚时可否追偿?
  律师解答:A女士与其夫婚后,没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属作出约定,因此,A女士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其夫与其前妻所欠的银行贷款发生于A女士与其夫结婚前,亦没有用于A女士与其夫的共同生活,因此,系其夫的婚前个人债务。婚前个人债务应由个人负责偿还。A女士于2008年至2009年期间被扣发工资10000元偿还了其夫与其前妻所欠的贷款本息,系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应由其夫偿还的个人债务。
  夫妻共同财产属夫妻共有,以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,相当于负有个人债务的一方借用了另一方的财产,因此,在夫妻间形成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。现在A女士向其夫主张债权,既有事实依据,也符合法律的规定。不过,应当指出的是,债权的数额不是10000元,而是10000元的一半5000元。因为,用来偿还其夫个人债务的款项,虽系A女士的工资,但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其夫也享有一半的份额。

作者:小商品报 来源:本站
  • 小商品市场报(www.8488888.com) © 2008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verved.
  • 电话:0631-8488888 0631-8489999 总部地址:山东省文登市世纪大道88号 鲁ICP备05035075号